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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水果扰民(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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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09:29: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14-11-10 15:34

文化路110号2号楼4单元2楼西户居民天天在楼下摆摊卖水果,有时还用扩音器大
放戏曲,严重影响小孩学习。请区城管局、公安、卫生、质检、工商、税务部门
火速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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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3 09:32:5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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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5 17:16: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经八路中队执法人员来到现场进行调查,该处水果店在院内经营,由于播放戏曲并非用于商业经营,执法中队对此无相关执法依据。但是执法人员与对经营者进行了沟通,建议其考虑居民感受降低音响音量,希望其不要影响居民生活。
    依据《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二条 居民家庭使用音响器材、各类乐器或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干扰四邻。今后,亲若遇到生活噪音困扰问题可拨打110反映至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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