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结婚后依旧生活在娘家(考虑到有个傻子大姐终生要人伺候,娘的年纪大了),老公户口也从外地婚迁至此,当年找村委领导协调已同意我们落户在娘家(有签章的落户证明信),并让队里分给我们两个人的土地。 今年村中土地被重新收回出卖,同村人都能得到土地补偿金,可是我们家不仅失去了仅有的两口人的口粮地,却连一分钱的补偿金都得不到! 现任的村官畏头畏尾,视当年落户证明信为一纸空文,不敢替弱者说一名公道话,仅听凭村中某些法盲的挑拨(说闺女一结婚就是外人),就无视我们的利益,平白剥夺我们的土地补偿款! 平日里村中的正常福利没我们的份儿,儿子出生就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村中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也想不到我们,我们忍气吞声,可如今天你们一下子把我们一家人的饭碗夺了,让还不让人活了! 请上级领导来我村(大王村七组)实地考察实情,为我们主持公道,替我们争取我们应得的那份活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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