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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郭店镇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为什么没有得到落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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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00:13: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郭店镇

处理时间

2014-12-10 14:38

   请问郭店镇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为什么没有得到落实?
   希望这次的帖子不会石沉大海!
   自《独生子女证》发证之日起至我村土地已经集体承包出去,多年我村未能按照相关法律给于我们分配,另外问一下小区分房独生子女        家庭是什么政策?政府能不能切实维护守法百姓的合法权益?
   附: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已经于2014年5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已经开始施行。
现行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
      (二)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
      (三)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四)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五)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应给予表彰,并奖励二千元以上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奖励百分之五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奖励。

补充内容 (2014-11-11 23:15):
村里的耕地已经由政府牵头承包出去,每年都会按照人口分配租金,但是为什么分配的时候没有按照计生条例规定的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多出2人份分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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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6 09:15:49 |只看该作者
您好,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以成本价再购50平方安置房。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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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814950124  在2014-12-13 23:2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不理解,请详细解答好吗?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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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11 22:59:31 |只看该作者
请问怎么没了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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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1-19 19:03: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郑州,龙湖,港区独生子在分房政策上都多给一份,我们郭店为什么不按国家政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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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2-11 23:06:44 |只看该作者
郭店镇 发表于 2014-12-6 09: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以成本价再购50平方安置房。

成本价是多少?
为什么要付钱?这不是与政策不附吗?付钱的依据是什么?另外我村耕地承包款为什么没有按政策给独生子女父母双份的?请给予帮忙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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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2-13 23:24:32 |只看该作者
郭店镇 发表于 2014-12-6 09: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以成本价再购50平方安置房。

请问政府:我村的耕地已经由政府牵头承包出去,每年都会按照人口分配租金,但是为什么分配的时候没有按照计生条例规定的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多出2人份分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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