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2年7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三十八条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优先购票和乘坐;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及导盲犬,准予免费携带。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配置无障碍设备,并标明残疾人专用坐椅,司乘人员应当优先安排残疾人乘坐。" 的规定,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工具。
请问相关部门,郑州地铁算不算“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工具”?如果算,为什么残疾人不能免费乘坐?
郑州地铁是不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应该怎么处理?侵犯了残疾人合法权益由谁负责?
有法必依,依法治国。是国家提出的治国方针。请各级相关部门遵守法律法规。
期待回复,谢谢。
残障朋友,从自身做起,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是在维护国家的法制。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交通委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