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一家“似水年华”在双11期间说做活动打折力度大,标价1500多元的衣服打折到600元卖,然而,买回家才发现商家在原来800多元的标价上面又加贴了一张1500多元标签,再对消费者说打折力度大,很明显属于抬价打折销售,国家发改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解释意见明确规定,抬价打折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 投诉到金水区物价局单姓等两名工作人员,开始感觉是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等了几天却大变脸说:“商家没有过错,价格可以随便标。”随后,又欺骗消费者签字说消费者不愿意协调的一张文书。从头到尾没有给投诉人出示金水区物价局执法调查的文件或者笔录,只是对投诉者口头上说商家没有过错,也不给投诉人出示相关法律条文。
明明价格欺诈,消费者却投诉无门,金水区物价局如此不作为令人寒心,希望相关领导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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