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户口是放在郑州市人才,从毕业后就一直在上海工作,上次回去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遇到难题,期待帮忙解决:
1. 绿东村居委会告知是市人才有专人统一办理,不对我们进行直接办理。
2.我们去市人才办理窗口,要求一定要求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之外还需提供居住地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才可办理。居住地证明这个资料在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资料中并没有。3.我在到上海居委会咨询请出证明,居委会说无法掌握我的婚育情况,不能出证明。在上海这么多年,居委会采集信息从来也不包含是否生小孩的。居委会说你生小孩办理证件都是在您的户籍地办理,户籍地会清楚你的情况,我们不清楚,怎么给你出证明。
居委会说的也都符合实情。
所以现在办不出这个证件。请问:
1.没有居住地证明,我该如何办理这个证件?
2.为什么河南省办这个证件要求出具这个资料,据我查询全国各省份关于办理这个证件的资料要求都没有这一个,而河南省执行部门这样要求,有考虑到与其它地方的衔接吗。象这样我们办个证得跑死,这是否符合照章办事、中央要求的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精神?
3.我们户籍都在郑州市人才,办理所有关于生小孩的证件都需去这个单位办理,现在让其他机构出具婚育证明,这样郑州市人才有自相矛盾、故意推诿的嫌疑。
另附上河南省计生委网站公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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