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中岳大街西段的金色家园小区居民用电每度收费0.7元至今已8年,且每次收费都没收费条,但一直无人管,几乎每月每户都比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多交20~70元不等(冬季每户用电都多,他们多收的就多)。我们也曾为此找过分管我们这里用电的少室路电管所,但每次他们都说我们小区的变压器是开发商宏丰地产的,他们管不了,每次都不了了之。那我想请问如果国家的电随便一个人装个变压器向居民供电,他们随便定价格就合法合理,电业部门就管不了吗?我想请有关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让我们享受每度电0.56元的规定!
补充内容 (2014-12-10 18:20):
金色家园小区收电费人的电话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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