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店镇陈楼村选举选举法规定吗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
试问一下 作为一个公民 连最基本选举的权利都没有我们还能享受什么权利 法律规定的很明白 村长选举必须是村名公选的 小组组长也是村民选出来的 但是近几年陈楼村有没有这样做 换届选举有没有这样做 全部都是指定的 “8组组长试问干几年了 是不是村民选出来的为村民办了多少事 在村里耀武扬威 他自己最清楚 请公布全村享受低保名单 请财务公开 请公布我们农民应该享受到的国家补贴项目”8组农村饮水工程钱是花了 最终收益的是谁 水去哪了 请纪检部门审查
下派到:
1. 登封市大金店镇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