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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必须正常缴费的第二个月才能用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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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18 17:28: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4-12-22 14:19

本人一直正常缴费,2014年4月底份换了工作,新单位试用期内不交社保,因此8月份转正后正常续保,孩子9.20号出生,因为妻子没有工作和医保,按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来报销,把资料交给公司行政社保专员,他说8月份续保,要10月份才能享受医保,想问一下有这个政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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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12-19 09:11: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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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12-19 09:26:1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职工自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如单位8月份为您办理参保手续,9月份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缴费的次月即10月份开始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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