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巩义市停车管理中心收到卓泰江南城开发商提供的书面申请,建议在江南城临街商铺前的空地设置收费停车场,并书面委托吴俊明负责收费及停车场的管理。
停管中心收到书面申请后,安排专人进行实地勘察,并查阅相关资料。此工程现由郑州卓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根据《关于解决市区停车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纪要》的相关规定,规范该地区停车秩序,符合设置收费停车场的条件并报请巩义市交警大队审批,经集体研究后,同意江南城按巩义市物价局——巩价【2005】27号文件依据停车收费管理,同时按规定规划停车位,设置明显收费标志,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使用停车收费专用票据。乱收费行为可向物价部门举报,停管中心同时也要加大各停车场的管理力度,督促其规范设置,规范管理。
巩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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