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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结欺诈购房教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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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9 23:0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

17067小时:7分钟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与豫龙之春开发商官商勾结欺诈购房教师

1、要求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向全体购房教师公示和开发商签订的与团购房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手续。

据说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在教师投诉购房一事期间,偷偷与开发商补签了多个协议,为何不向老师们公布,这里面有多少猫腻?在老师用法律维权需要借用相关证据时,某位领导竟然说这事需要党委研究决定,至今不给提供所需证据,这里有什么可想而知。现在我们要求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向全体购房教师公示和开发商签订的与团购房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手续。

2、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私自把属于国有资产的土地让给开发商做消防通道,请相关部门认真查处。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跑关系把学院的一栋正在使用的三层楼房变成危房,使得该楼房的拆除手续变得合法化,目的就是要为豫龙之春小区建设消防通道,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为何如此大胆,敢把属于国有资产的土地廉价出让给豫龙之春的开发商,这笔交易是否违规,请相关部门认真查查。

3、请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担负起团购房代表的责任,督促开发商提供一份具有正规资质机构核算的有关1.5米以外工程费的核算清单。

前段时间有网友要求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布1.5米以外每平方520元工程款的帐目明细和荥阳市发改委回答的几个问题,多少天过去了,怎么突然都失声了!让交钱时学校多次发短信,可当教师有异议时却说这事与学校无关。交钱时有关,有事时无关。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团购房的代表到底与开发商是一种什么关系,请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明示。作为学校的教师深感悲哀!

4、就我们交的520元每平的房钱,强烈要求豫龙之春给我们开真正的置业发票,并且把此款项作为附页写入合同。

前几天开发商占用学校办公用房为已交所有费用的教师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要求办理手续教师必须签订一份两不找协议。主要内容是:收到违约金表明你对520元每平方的1.5米外工程款无异议。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每平520元的费用不是交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帐户,也没有交给开发商,却让把钱转给不认识的个人帐户(隔段时间还换个帐户),交的钱还不给开置业发票,个人交钱开的发票却是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我们怎么就这么冤啊!

5、要求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向老师们公开荥阳市政府的2000万补贴去向和用途。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在全体教师会上多次提到荥阳市政府为感谢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对荥阳所做的贡献,以改善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住房的名义补贴2000万,这时我就想问问,这2000万补贴哪去了?是被开发商独吞了还是被两家私分了,这2000万到底中饱了谁的私囊?而买房老师不仅没有享受到一分钱的优惠,得到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涨房价。

6、学院与开发商的谈判会议,从没有一位教师代表参加,可以说就是开发商的一言堂。学校建了那么多工程,1.5米外工程每平方到底多少钱,难道就是开发商一方说了算吗?难道不知道可以请第三方核算吗?明确的写着每平方不超过520元,怎么就必须交520元呢?学校买棵树买盆花都知道搞搞价,难道几千万的工程,在开发商没有提供任何预算和用料时,就这么轻易的稀里糊涂的交给开发商了吗?仔细回想买房这几年的糟心事,总有一种被当猴耍的感觉,总觉得学校和开发商是一家。举例:跟着学校团购嵩岳小区的房子,所出的价格比个人直接找开发商买商品房的价格还要高,结果买的却是经济适用房,办房产证的钱交给学校,等到办房产证时还要再出一笔钱,要想转换成商品房房产证,还要继续再交一笔钱。请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认真反思:领导们,你们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员工啊!

7、协议中写着包含地暖。请问郑职院的领导你知道什么叫地暖吗?难道地暖就是把白色的管子铺在地面上吗?

虽然交完房款了,却一直想不通,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就这样被抢劫了。跪求纪委、建委、发改委和各路媒体的关注!!

另附送民间流传的一段话:

别人买房是水电气暖还有院,单位买房是涨价还不算1.5米房外,知道地暖是什么,就是地上排满白管线。扒了三房还不完,赔钱帮着修院外。查来查去怎么办,补了文件补协议还要帮着编谎言,咋办?!不办!

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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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15 10:52: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现回复如下: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与河南华品置业有限公司(原河南昌煜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5日签订了商品房团购协议书,楼房均价为1960元/平方米。此价格不含1.5米之外的工程费用。学院当时基于这样考虑:       为了降低房价成本,1.5米之外的工程由我院负责施工,成本核算后分摊到每个购房户上。
由于物价和人工的上涨,加上工业转为商业用地拍卖价格较高。开发商提出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多次洽谈协商,于2011年6月27日签订了团购房补充协议。楼房均价调到2580元/平方米,此价格不包含1.5米之外的工程项目费用。调整价格,在全体购房户大会上告知大家,此时退房,2万元定金退还,另外补偿1万元。
关于团购房1.5米之外工程问题,由于国家政策、规定和开发商规划变化,我院最后无法负责1.5米之外工程施工,团购方委托河南华品置业有限公司代为建设。
2013年3月7日河南昌煜置业有限公司经核算,团购房1.5米之外的工程费用为每平方米不超过520元(对团购方出具的承诺书),此费用包含水、电、气、暖、景观、绿化、道路等一切相关配套工程。此信息告知全体团购房教职工,此时,如果要房,继续履行合同,认可1.5米之外工程费用为每平方520元,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房管局统一格式)。如果选择退房,经协商,开发商除购房户原交房款退还之外,另每平方补偿620元。团购房楼层高为18层和26层,认可1.5米之外工程费用为520元/平方米,房屋均价为3100元/平方米。
2014年5月8日,学院已对全体教职工发短信告知河南华品置业有限公司1.5米以外的施工费用明细可到学院工会办公室(图文楼525室)查看。开发商提供的1.5米施工明细的费用超出520元/平方米,但是,开发商约定在先,1.5米之外工程费用不能超出520元/平方米,目前301个团购房用户中,已交1.5米之外工程费用256户,未交4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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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15 14:05:59 |只看该作者
看看这份冠冕堂皇的回复官味十足,避重就轻,隔靴搔痒始终没有提到2000万补贴款去哪了,学院三层小楼、礼堂、公厕使用不到二十年就成为危房,已拆了之,国有资产流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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