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的领导,您好!《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物业管理办法已经执行3个多月了,可是鑫苑逸品香山二期还是告知业主要按照80元/月一年960元的价格收取地上停车费!该物业给出的解释说我们是老小区(注:本小区于2013年5-6第一批开始交房),就要按照以前的管理办法执行,难道国家政府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你就可以不执行了?难道国家出台新的法律弥补了法律漏洞你就可以不遵守了?这样说一个不算老的老小区的说法是在难以说服业主!这样无视!《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的行为,请物价局领导调查! 另外小区里面的电动车的充电系统是按照0.25元/小时收取,也就是一辆电动车充一次电要基本2.5元左右,根本不是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取!以至于许多业主自己乱拉电线充电,希望领导能严查!
补充内容 (2015-1-12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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