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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死者家属投诉“痹痛药酒”杀人 全国现多起中毒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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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17:17: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5-1-26 14:41


药酒说明书

王天顺开给死者的药酒

王天顺给死者开出的药酒处方

【李先生爆料 跪哭诊所庸医药酒杀人】
12月13日下午4时多,76岁的李秀荣因风湿性关节炎,到新密市溱水路顺康宏门诊看病,王天顺在接诊后,对被害人针灸的要求予以拒绝。王天顺反问被害人“你会喝酒不会”,被害人说“会”。王天顺就开了一瓶药酒的药方,药酒名叫“痹痛药酒”。
被害人步行回家后,遵照王天顺嘱咐服用了五毫升药酒,半小时后毒性发作,家人赶忙拨打120急救电话,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
经向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求证,王天顺所开的药酒处方,“痹痛药酒”并不在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体系内,各大药店也没有这种“药”,是从不正当途径进的药酒。

【李先生求证 “痹痛药酒”在全国身负多起命案】
李先生说,经求证,“痹痛药酒”已在全国多地酿下命案,罪行累累。  
2011年12月19日,邵阳县白仓镇57岁患者李购桥,服用“痹痛药酒”后,出现头晕,眼花等中毒症状,急送县人民医院后,被诊断为乌头碱中毒,紊乱性心律失常,住院6天;
2010年5月20日,汝城县洪流村61岁女患者刘凤龙,服用医生开具的“痹痛药酒”后,出现头晕眼花,半小时后休克,经无偏无党后才脱离生命危险;
2011年10月8日,湘乡市山枣镇68岁女患者李桂英,在当地购买“痹痛药酒”一瓶,按剂量服用了5毫升后,出现肢头发麻,全身无力,心跳加速等症状,送医后被诊断为:乌头碱中毒,住院3天……
“痹痛药酒”标识为河南省四知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250ml瓶装,代理价格为每瓶49.6元,批发价为每瓶128元,统一零售价为196元。
厂家原湖南省代理朱明辉举报,该公司所生产的“四知堂”牌痹通药酒在湖南市场的出售过程中,屡屡出现患者饮用后的中毒事件。经诊断,中毒主要原因为乌头碱中毒,其中多人出现舌麻、休克等症状。
朱明辉还介绍称,从2008年12月25日到2011年12月31日,三年时间里共经手处理中毒时间十余起,每次中毒事件发生后,都会得到公司方提出私了的指示。随后,朱明辉便对事发地药监部门进行公关,患者在获得数千元不等的补偿后,各方便均保持沉默。


【李先生哭诉 新密职能部门被摆平后装聋作哑】
李先后说,新密私人诊所医生王天顺“药酒”致死人命并非一起,而是接二连三。然而,新密市卫生和医药管理部门却视而不见。
李秀荣死亡次日,被害人亲属将毒药假送往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检验,并告知已出了人命。要求查处,但至今无果。
新密市卫生局多次以调解之名更换地点,让被害人家属来回奔波,村镇两级政府参与调解,要求家属不能上*访,不许找媒体报道、上网,否则一分钱不赔。经过4天奔波,答应以3万元私了,如果同意就去卫生局办手续,不同意也不准再去王天顺所在的门诊部讨说法,如果再去就按“医闹”抓人。
死者李秀荣家属跪哭投诉庸医诊所,却换不来政府监管部门的“良心发现”。
死者家属泣告媒体:呼吁取缔杀人诊所,惩治庸医王天顺,勿再害人,为死去的冤魂讨回公道!

投诉人李先生电话:  13*******58
死者儿子王先生电话: 15*******66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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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1 17:16: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发生纠纷时,医患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自愿选择以下任何一种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
  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依法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卫生系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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