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经开区同馨苑小区居民, 小区位于第八大街与经南二路交叉口西北角,格尔国际饭店南侧。小区现有六层住宅楼3幢,11层和18层小高层各一幢,共392户。
其中多层和11层小高层在2007年2月份油田职工给大鹏置业交付购房定金10万元,签合同时再交付总房款的95%,当时房价按1790元每平米计算。约定2008年将房产交付给业主,当时有线电视费每户265元,天然气初装费每户3500元,暖气初装费每平150元都已交付到位。合同是2007年5月签订的。后来大鹏置业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新增了向政府缴纳的各种费用,包含土地出让金,税费等一共每户每平米550元。
在补充协议第四、第五条也详尽说明了办理业主房产证事宜。大鹏置业也口头承诺了尽快办理房产证事宜,但至今没有办理。
18层小高层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12月30日之前,依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该房产按照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由五大主题验收合格后交付买受人使用,至今交付使用已四年有余。
合同第十三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第二条明确约定,出卖人在房产交付使用后3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发放至买受人。
合同第十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前,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签订郑州市房管局正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
但至今出卖人河南大鹏置业有限公司既未和业主签订郑州市房管局正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亦未办理房产证,几十万的购房款,代收每户的维修基金连发票都没有,只是开发商的收据一张。小区业主多次找置业公司催办问询房产证办理事宜未果,只推说正在办理,如今已超出合同约定三年有余,房产证依然杳无音讯!到底要推到什么时候?到底是为什么?是开发商昧着良心不给办,还是政府部门的某些人不作为?求事实,求真相,求天理,求公道!求开发商的一颗良心,更求政府的一颗为民服务之心!
一套房子对有的人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的老百姓那就是一生的血汗,是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安身立命之所,至今不给办理房产证,以至于户口不能转入,孩子不能入学。许多家长欲哭无泪,因孩子无法入学,甚至有人要和置业拼命。老百姓买套房子难,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难,恳请政府伸出援手,救群众之急,解群众之难,还大家一个安居之所!同馨苑小区全体业主谢谢你们了!
同馨苑小区全体业主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