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该单位是郑州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一直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制度和政策执行。对于事业单位如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规定执行加班费, 2008年郑州市五局委联合下发《关于事业单位增拨经费进行内部分配的通知》郑纪发(2008)40号文规定“不得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同时我单位作为我市市政设施的主要管养部门,承担着我市市区主、次干道、市政桥梁、城市排水和防洪设施的管理、养护、维修任务,近几年来,随着城区范围不断的扩大,市政设施管理工作标准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城市防汛、应急抢险等重大事项,仅靠正常的工作时间很难完成。另外,为了确保道路正常通行,白天不允许在道路上作业施工,养护维修作业均在夜间实施。鉴于以上情况,我处下发文件明确对于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夜间施工或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情况,在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情况下,采取调休或轮休办法。
今后我单位将加强对调休或轮休制度的监管和督察,依据单位考勤制度建立调休、轮休台帐,在保证完成日常管理、养护、维修抢险等重大事项情况下,合理安排职工休息,确实维护职工合法休假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