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关于“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霸权何时休”的问题后,立即责成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成立调查组进行认真核查,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调查情况说明
(一)有关科室人员轮岗问题
1、关于涉及的单某、薛某、胡某三人轮岗问题
一是胡某,女,53岁,工作经历:1997年至2007年先后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中药房、制剂室工作,2007年至今在药库工作。
二是单某,女,50岁 ,工作经历:1988年至2006年先后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制剂室、门诊西药房、制剂室、临床药学室、住院药房工作,2007年至今在药库工作。
三是薛某,男,52岁,1983年至2010年先后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制剂室、门诊西药房、住院药房、门诊西药房工作,2010年至今在西药库工作。
2、关于临床药学部轮岗问题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学部于2014年年初,完善了各个岗位及职责,将人员增至现有的7人,临床药学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需经过国家卫计委指定的医院进行临床药师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临床药师证,药剂科现取得临床药师证的人员两名。
(二)关于药剂科各部门人员安排不合理,工作量大的问题
药剂科共计57人,住院部药房15人(其中两人病假产假),门诊西药房13人,门诊中药房10人,临床药学部7人,药库5人,该院现有日住院患者1500人左右,日门诊量近2000人,门诊处方近2000张。经查药剂科2014年加班费分配表和财务科加班费发放表,各部门加班费基本按照人均平均发放。
(三)公休假扣发加班费问题
经查药剂科2014年加班费分配表和财务科加班费发放表,科室对休公休假的人员按休假天数扣除当月加班费,对扣发的加班费重新纳入科室当月的加班费中平均发放。
(四)涉及王某、秦某两名药剂科负责人情况
1、王某,女,46岁,2006年7月中层竞争上岗后任医院药剂科副主任(主持工作)。2011年,因王某同志身体原因,长期休病假。
2、秦某,男,44岁, 2010年9月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任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务科科长;2011年9至2013年1月因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任我院院办公室主任;2013年1月任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
(五)药剂科科长白某同志任职经历及竞岗情况
1、白某同志任职经历
2000年4月至2002年3月任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2002年3月至2006年8月任药剂科主任;2006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药剂科党支部书记(专职)。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经院内调整为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院内调整为院办公室主任;2013年12月至今任药剂科科长兼任药剂科党支部书记 。
2、白某同志竞岗情况
根据医院中层竞岗实施方案要求,竞岗者原则上为正式国家干部身份(含聘干);竞岗者近3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以上等次;竞岗者近3年内无严重违纪问题或违法行为;再次竞岗者男55周岁以下、女51周岁以下;竞争正科级领导职务者,应当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中层干部原则上应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分管人、财、物的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医学装备管理科等重点科室的主任和科长(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和负责人),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两届,不得互换职位交叉竞岗。
经审查白某同志符合竞争药剂科科长职位的要求。对“郑州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霸权何时休”反映材料中提及的中层竞岗中白某同志的群众推荐问题,白某同志因当时任院办主任,遂在院办进行科室群众推荐。按照程序,经过组织考察、拟任公示、并上报卫生局党委及组织部备案、审批,2013年12月聘任白某为我院药剂科科长。
(六)关于长期销售未经招标产品和“一品双规”执行情况
2015年1月26日,郑州市药品器械采购服务管理办公室的人员到药剂科检查2014年度药品标外采购情况,在该院药学部的内网入库管理程序中抽查部分药品,确认所有购进的药品无标外采购,无违规采购。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严格执行药品“一品双规”的管理规定,特殊情况需经药事会讨论通过。
二、初步核查结论
经初步核查,针对所反映的“药剂科人员轮岗和各部门人员安排不合理、工作量大、加班费少”问题,医院督促药剂科按照有关规定,建章立制,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规范管理,科室建立起各部门、各岗位的轮岗制度,定期科学、规范的进行人员调配和轮转,合理的分配加班费,从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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