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到。我局高度重视你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走访、处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4月3日,我队工作人员于接到群众来电举报,反映此事,当即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森海星苑1号楼2单元11楼东户业主张延景,所购房屋为顶层复式楼,其拟利用楼顶南北两个露台,搭建阳光房两处。其中南露台东西长3.8米、南北长4.4米;北露台东西长8米、南北长4.6米,总面积53.52平方米。当时工人正在焊钢架,我队工作人员及时向业主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要求工人撤离现场。同时我队工作人员还和该小区物业取得联系,要求物业对其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以制止其违法行为。随后我中队执法人员,每天巡查该工地,均大门紧锁,无人施工。
巩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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