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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一个月多后离职,生育津贴能发给个人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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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2-28 16:06: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产假于2015年1月初结束,回公司后被安排从事很累的体力活工作,领导不同意本人回原岗位工作的请求,欲辞职却被人事部同事告知将无生育津贴,想继续请假 领导还不允许,领导说元宵节后不去上班的话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生育保险于2013年7月开始缴纳,宝宝于2014年8月出生,生育材料申报后给的小纸条上说津贴与维保费将于2015年5月份以后划拨到单位。
若是公司停交社保,是否会影响本人生育津贴的发放?
若是本人将社保转由社区或另一家公司继续缴纳,生育津贴发放到原单位还是社区?亦或是新单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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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5-3-2 09:24: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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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5-3-3 08:42: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生育津贴能否正常发放与生产之前的缴费和生产后的缴费情况都有关系,具体津贴发放,在审核材料时工作人员会根据查询到的缴费情况具体确定。生育津贴及围产保健按规定拨付至生产时缴费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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