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82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户口和准生证捆绑,这样请问符合政策吗?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43: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5-4-20 14:37

我是荥阳豫龙镇居民,最近生了二胎,上户口的时候当地派出所以没有准生证为名拒绝办理,看关系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政策明文规定不允许以户口捆绑要挟,请问这符合政策吗?如果不符合应该怎么办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5-4-10 11:21: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十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以下是我们的回复:
一,准生证和无准生证生育二胎问题,是属于当地计生部门工作范围,而不是当地派出所的工作,如何申办和处理应归当地计生部门管理。
二,新生儿登记入户,根据户口办理规定,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亲户口薄和身份证、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入户。计划外生育没有准生证的,上述其他几项手续齐全的,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入户,派出所仍予办理。
三,你说的收费问题,应该是指超生收费,这是当地计生部门的工作范围,由当地计生部门处理。办理新生儿入户是在当地派出所,从不收取费用。
    办理户口业务与准生证和超生处理工作,分别属于派出所、计生两个不同部门,两者不存在捆绑关系。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疑问,请拨打我们电话:64962875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6 10:2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