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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领导督促郑州新奇中学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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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0:07: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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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积金中心

处理时间

2015-4-22 13:54

     新奇中学还未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请领导督办或者处罚!
     公积金是由单位统一缴存的,并且是强制性的。只要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自录用或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账户设立、账户转移及缴存登记手续。
     请领导知法执法,主动执法,不要把责任推给职工,请领导捍卫教师权益,捍卫宪法和法律,捍卫我们党的尊严,主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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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4-14 15:56:20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公积金由于受到行业限制,执法权力有限。如果单位未按实际情况给职工缴纳公积金,我中心需要您提供个人和单位的详细资料,了解实际情况并调查属实后,可向该单位下发公积金催缴补缴通知进而走催缴流程。我中心也是本着对您和单位双方负责的态度,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个人权益。我们理解您的顾虑,我中心执法部门对于催缴流程也是有一定的严密执法程序的,还请您放心,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到我中心的具体部门反映情况,以便我们的工作人员记录并实施开户催缴。提供相关资料如下:
1、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
2、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有合同编号)、工资条、工龄
3、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人工接听时间:每月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除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系统维护日),会有专人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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