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教师行业是个特殊行业,不同于企业工人,企业工人请假了无非是影响产量。而教师请假不能让学生停课和放假。女教师生育的时间大多不可避免地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时间相冲突,现在学校的教学岗位与教师是一一对应的,女教师请产假时,其岗位职责就必须有人来继续履行,不能间断。代其行使岗位职责的教师原本就有教育教学任务,这种情况下就增加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势必影响学生的学习,还会引起家长的不满。教师应加强职业责任感,站在教育全局的高度,从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利的角度考虑女教师歇产假的问题,让我们共同办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教育。
当然,我们也要求学校尽可能对女教师产前及产假后的生活和工作给予尽量照顾,大多数学校也做得很好。今后,我们将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教师产假按98天予以审批,希望反映问题的网友能够理解。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