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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于“新郑市和庄镇镇政府西边200米莲河污染严重” 的投诉,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会同新郑市环保局于 5月11日晚进行了污染源排查。经初步排查,未发现有工业企业废水直接排入莲河,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薛店镇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9月已经调试运行,污水已开始收集处理,薛店镇入莲河污水实现全部收集处理。
和庄镇除河南庆安化工高科技有限公司外,均属于生活类污水排入莲河。其中河南庆安化工高科技有限公司安装自动在线装置,并与郑州市环保局联网,经日常检查未发现异常现象。除和庄镇小陈庄自然村生活污水流入外,和庄镇所有行政村均流入第二污水厂处理,处理后的水排入黄水河后进入双洎河。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新郑市环保局对莲河监督性监测情况为,2015年3月3日化学需氧量(COD)为56mg/l,氨氮为5.06mg/l;5月4日化学需氧量(COD)为46mg/l,氨氮为4.3mg/l。双洎河出境断面(黄埔寨)自动在线监测数据2015年4月30日以来平均值化学需氧量(COD)为36.7mg/l,氨氮1.01mg/l,省厅确定的出境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COD)为40mg/l,氨氮2mg/l。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新郑市环保局进一步排查入莲河排污口(含工业和生活类排污口),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由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督促薛店镇、和庄镇政府对未截污的生活污水尽快截污,实现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巡查,防止新增排污口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郑州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