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九龙城龙腾西城小区物业从5月1日起对于小区地下车位进行销售,经业主咨询,目前只售不租,对于不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入,要停车收费(小区无地面停车位),物业通知如下:
“物业公布的车位参考价为普通车位13.9万元,子母车位18.9万元,只售不租。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已购买固定车位的车位所有人/使用人应缴纳车位服务费(普通车位60元/月/位,子母车位100元/月/位),并持蓝牙照射卡及车辆通行证进出。外来车辆进入不足1小时的不收费,早8:00到晚22:00期间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的收取车位服务费5元,超过晚22:00停放的收取10元,停放超过18小时收取15元;停放超过24小时收取20元。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医护车、消防车等出入免缴费。”
对于以上的行为,作为业主有两点疑问,首先问政物价局,此收费标准是否合法,另外,此收费行为是否取得许可,物价局得知此事件后,是否应该积极采取行动制止并处罚。最后,问政房管局,只售不租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是否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优先租赁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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