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车位管理问题:
物业公司称“同汇花园小区在前期业主购房时,大部分业主表达愿意以出租车位的方式管理,同时在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五条明确约定“地上车位按70元/月标准收取车位使用维护费进行管理。”物业公司考虑到本小区为经济适用住房的情况,物业公司响应2014年8月21号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关于地上停车位“地面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40元”的收费标准进行车辆管理。目前同汇花园二期已经过车位租赁的管理,还剩余10个车位还没有租赁,有需求的业主依然可以租赁。现已作为临时车位给业主和来访人员临时停放,不予收费,从2015年6月1号开始实行,现阶段大部分业主反映满意,小区内停放秩序良好。”
二、关于物业公司等级问题:
目前郑州丰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二级企业,物业公司所在小区收取的物业费是不和物业资质等级相挂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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