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三月初,我反映的,寺沟村委付主任,骗取林业专项资金。坑国害民一事。我曾多次找过村干部和镇政府。四个月过去了,问题一直得不到处理和解决。 万般无奈,我又把反映材料,于2015年7月2日,发到郑州市贵网上求助解决。我又等了两个多月在2015年9月7日,寺沟村委和镇政府才拿出草率的书面《处理意见》。对此我坚决不满意。2015年9月23日,我带着诉求单又去登封市复查办,要求复查。对该《处理意见》提出以下异议:
1.《处理意见》说:“我景战国的林地距高速公路最近160米,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不予支持”。而吴书营名下的三户林地和我的林地同是一块地,同样距离为什么都能丈量。
2.吴书营名下追加的6笔,6.4亩林地面积,2014年10月份,经寺沟村委复查后,此原来少了0.82亩,这明明是原来丈量时作弊行为!竟被《处理意见》说成是:“有部分树苗已经破坏,按政策减少的面积0.82亩,应扣除”。树苗被破坏,原来面积也会缩小吗?简直是胡说霸道!请指出林站啥时间复查过?那一块树苗被破坏。那一块减少多少面积。破坏的树苗面积与复查面积都那么巧合吗?
3.《处理意见》说:“2010年追加林地范围标准为:2008初丈量遗留的地边,地角,种地不便及新栽一年树苗面积。试问:吴书营名下的6块追加林地,那一块符合上述规定。特别是吴书营石码老坟地1.7亩,距高速公路200米左右,2008年前已栽上桐树,隔着别人的地都能追加上,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4.更不能容忍地是,在2010年吴书营负责追加林地丈量中,与林站人员,互相勾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捞取好处。沙石嘴沟,有七八家和地户,距高速公路最近的都不给丈量,却跑到中间量了一户,听说吴书营向这户要了300多元钱,让其临时插上了杨树枝,林站拍照后,都给量上了!
5.在2010年吴书营负责林地追加时,瞒着史杏枝,吴学立,闫珍,景振乾等农户,违规把他们的林地追加上,这并不是真心为他们办好事,而他本人侵吞这笔补偿款才是目的。所以把他们的林地面积,写到他自己名下,把补偿款打到自己账户。占为己有。为追回此款。史杏枝于2015年元月9日上午去林站查账。吴书营听说后胆战心惊,当天下午就先把史杏枝2010---2011两年的补偿款退了,为收买史杏枝能替他保密,并把早已昧过史杏枝账的,吵过架的250多元核桃树苗款,让景书周也送给了她。并再三叮嘱:“这事你千万不能说出去,要说出去,我还吃大家事呢(土语)!有人问就说2013年都给你了”。
6.试问:1.村镇成立调查组后,都调查过谁,落实过谁。调查组亲自取过证吗?
2.单靠吴书营取证有真实性吗?
3.为什么在《处理意见》下达之前,不通知我和有关证人见面对话,座谈听听他们的说法呢?
7.2010年追加的林地面积补偿款截止目前国家已付过2010---2013年整四年了。受害农户2010---2011年2年补偿款是2013年打到吴书营账上的!被他贪污两年之久,直到2015年元,才被迫退脏到户。2012----2013年这两年的补偿款是在2014年10月份受害农户土地回归后。2014年12月份直接打到受害卡上的。《处理意见》还说:吴书营把款已发放到户,用词太绝妙了!还不如说捐献到户不是更好吗?”
8.在2009----2011年吴书营任村委副主任,主抓林业期间,仅从他名下的6.4亩林地,复查结果来看,就能虚报报0.82亩。可见经他手丈量过的退耕还林地,栽种核桃树地以及其他用地也有几亩地,听说其中也有贿赂现象。同样也有作弊行为。也不知道虚报了多少土地面积,更不知道国家蒙受了多大经济损失!为此强烈要求:
1,对以上土地进行重新复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2.还我公道,追回我应的林地面积和应得补偿款以及与此有关造成的经济损失;
3.我有决心,有信心将反腐败进行到底,要严惩吴书营这个祸国殃民的腐败小村官!
. 提出异议人: 景战国 电话:18*******66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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