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4日上午11时左右,我带一岁半小孩到登封市嵩阳书院游览。在书院里藏书楼,刚进藏书楼,有两个嵩阳书院藏书楼的服务人员态度极其蛮横地说,带好小孩儿,东西弄坏你赔不起。我说俺小孩我会看好,东西弄坏了,我们赔。其中一个嵩阳书院藏书楼的服务人员说,那你把东西撕了吧,你只要赔得起(态度极其蛮横)。该服务人员还说,这藏书楼我承包了,我在这里卖东西,谁也管不了。
问题一:登封市是旅游名城,登封市嵩阳书院是中国四大书院之一,嵩阳书院的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如何之差,管理水平可见一斑,监管部门平时是如何管理的?
问题二:登封市嵩阳书院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登封市嵩阳书院藏书楼里藏有那么多珍贵古籍,是否由嵩阳书院服务人员承包?若无嵩阳书院人员承包,2015年7月4日态度蛮横的两个自称将藏书楼承包的人员是什么身份?这样的服务人员在藏书楼里贩卖商品且态度蛮横,监管部门平时是如何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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