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们是英协广场部分业主,英协广场作为英协地产的最后一期项目,前期房屋销售时已有小区的规划设计,显示小区前广场为公共绿地及小区道路,但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小区前广场被不明身份的人(因经常更换且不穿工作制服)私自承包,并声称有物价局出具的费许收可,将此公示在小区进口并开始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早上8点之后开始,晚上8点之后离开。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业主认为:
1、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建筑规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物业公司仅仅是负责管理,现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在未经业主同意甚至不知晓的情况下(从未在小区进行公示)就被擅自外包给不明身份人员来获取利益,是否恰当?物业公司、私自承包者认为业主不懂法还是他们自身知法犯法?!
2、把业主享有所有权的地方在未经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办理收费许可并直接对业主进行收费,收费本身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和依据,我们对收费许可的真实性存在怀疑;退一步来讲,即使收费许可是真,那么物价局给出的收费许可是否行使了严格审查的权利,物业公司和承包者能否擅自处分他人享有完全所有权的地方。
3、上述绿地、道路被私自承包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物业公司所称自收自支,维护该小区的停车秩序吗?我们认为:从时间上来看,承包人早上8点之后开始收费,晚上8点之后准时撤离,晚上8点到早上8点的时间段整个小区的停车秩序是完全没有人保障的,小区大厅是有保安,如果大厅保安能在晚上维持秩序的话,为什么不能在白天维持相同的秩序呢?我们业主交纳的物业费已包含小区秩序的维护,但却并没有享受到同等的服务,还需向小区物业以外的第三方交纳额外的费用来保证我们只有一半时间(晚上没人管)的秩序安全,是业主太傻还是物业太能,我想上级管理单位此时应该很是清楚了。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业主恳请:1、小区物业公司之外的第三方尽快撤出小区管理,还业主一个透明的生活环境
2、相关部门能够尽快落实该等情况,督促物业公司对其不作为进行纠正并承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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