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06年在郑州增奇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上班,从2007年1月份公司给我办理上养老保险,公司和个人缴纳部分都从我的工资里扣除了, 2007年7月份我离职,养老保险给我办停了,但是从2007年1月至7月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保局显示欠费7个月。后来2009年1月份我去一家新公司,养老保险办理了转移手续,一直交到2014年1月办停。一直我都不知道之前2007年欠费7个月,现在我要办理居民医保,市社保局说我有欠费要我补缴上欠费和滞纳金才能办理医保。我现在无业,想办理个居民医保都办不上,看病都看不了,还要交欠款和滞纳金几千元。
我想问滞纳金本来是要罚企业拖欠保险的处罚,现在要劳动者自己补缴,这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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