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基本原则编辑一、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
二、维护农民的权益,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
三、坚持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原则;
四、坚持保护耕地重点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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