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的领导: 你们好,今天有一事向你们反映一下,望你们解决。 龙湖镇龙泊圣地小区,物业为应付安全检查,在两个楼之间的西头,已有10年的绿地,现在已经毁坏,要建一电动车停车场。建电动车停车场,规范管理,消除私拉乱建等安全隐患,我们欢迎,但在两个楼间距不足20米,而且还有8个汽车停车位的地方,是不是又增加了新的安全隐患呢(建成后离楼不足2米)。小区不是没地方,在篮球场的旁边,就有一大块空地,原先就是电瓶车充电的地方,稍微一改就可已使用。更何况,物业建车棚,连给业主招呼也不打,不知物业施工,有没有取得消防的意见书,规划部门的许可证,建设部门的许可证等。望新郑市领导尽快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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