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西村镇和谐花园的住户。西村镇和谐花园由供销社开发修建,位于邮政储蓄隔壁,共十二层。供销社和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将二楼开设KTV,仟源汇KTV开业后对楼上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影响,一到晚上KTV音响声音开得很大,大人孩子无法睡觉,KTV的人喝酒后在院内随地大小便,酗酒闹事,业主多次打110报警,警察来后推脱不解决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噪音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音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排放标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依法对其营业执照核销。希望有关领导能解决此事,还居民一个宁静的环境,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