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规划局,你在为谁规划 尊敬的信访局领导: 我们是银基花园二期的业主(在规划部门,银基王朝一期二期统称为银基花园一期,银基王朝三期四期统称为银基花园二期)。3月9日,郑州市规划局在网上公示“郑州市第06-634-K01、06-641-K01、06-646-K01、06-647-K01、06-648-K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银基公司地块)” (GuiHuaGongShi/GongShiContent_B9AC518F-6663-45DB-9D78-F19C9A2D8A2D.html),看后不由让人大生疑惑,06-646-K01-02地块(即英协路东、福元路南地块)早已规划过,新的规划明显侵害了银基王朝四期业主的利益,现反映如下,请有关部门依法纠正。 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2010年12月份的网上公示,银基王朝四期(规划部门称银基花园二期)规划包括11#~26#楼和配套设施27#楼、幼儿园(原网址为“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网上规划公示GuiHuaGo ... 4-707108B2ED20.html”现已被删除)——后附规划局公示的计算结果可看出幼儿园的规划。根据公示,银基王朝四期用地面积62751平米,27号楼计算层高16.5米,幼儿园计算层高12.55米(建筑面积2047.74)。 再看3月9日新的公示,06-646-K01-01地块即是银基王朝四期11-26号楼,地块面积已经变更为49806平米。而原规划27#楼、幼儿园已经变更为06-646-K01-02地块,土地性质也全部变更为商业用地,建筑高度变更为小于100米,地块面积分已经分割出来(11789平米),对应的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均已发生变化。 很明显,06-646-K01-02地块的变更,不但提高了容积率,更是把原先的幼儿园“未建先迁”了(银基王朝一至四期未建一所幼儿园),建筑高度的大大增加也将严重影响现有业主的采光权。 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道路、轨道交通、机场、公园、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公交场站、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第四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建设周期内,按规划同步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分期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各类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期完成。第六十六条同时规定:未按照规划要求进行配套设施建设的,责令限期补建,在限定期限内仍未补建或者无法补建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以应建配套设施工程造价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1.郑州市规划局2010年12月份的网上公示的银基花园二期规划配套设施自今没有落实,也没有部门监管,有关部门有渎职嫌疑。2. 郑州市规划局2015年3月9日对银基公司地块的公示明显变更了原规划,尤其是对建筑高度、幼儿园的变更,严重侵犯了现有业主的权益。3. 在已有业主反映银基花园二期规划配套没有实施的情况下(银基花园二期配套设施何时开工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34848&extra=&highlight=%E9%93%B6%E5%9F%BA%E8%8A%B1%E5%9B%AD&page=1),郑州市规划局依然作出这种侵害现有业主利益的规划变更,不能不让老百姓浮想联翩——郑州市规划局,你是在认真履行政府部门职责,为社会、为人民做规划,还是在逆依法治国的大势,为某些团体、为部门利益做规划??? 恳请有关部门尽快督促郑州市规划局放弃任性,取消规划变更,并严格按照原规划建设配套设施,维护现有业主的权益。谢谢。 以上内容是反映规划局有不作为、滥作为嫌疑的,请勿转帖郑州市规划局。 另外,郑州市规划局2010年12月份公示的银基花园二期总建筑面积379769平米,用地面积62751平米,按照百度公布的计算方法,容积率应该是6.05,而规划部门公布的是4.453,恳请专业部门公布一下计算方法,答疑解惑。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