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政府领导您好,德润黄金海岸位于大学路南三环,一期交房至今3年,二期也已经1年,目前三个小区,海悦雅居,华庭,华府。目前仍是基建用电,电费要交给物业。根据2011年颁发的郑州市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上面第七条说的对于新建商品房要实行一户一表,为什么没有监管, 供电公司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因供电公司只是企业无执法权,且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供电公司没有权利强行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必须办理一户一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以上法律条文,供电公司只是企业,无执法权。
请区政府为我们广大居民做主,督促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