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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路文劳路交口东南角广场内小商店乱涨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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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8-1 21:10: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5-9-8 10:55

文化路与文劳路交口东南角的广场内唯一一家小商店,乱涨价,14元的利群烟她们卖15元,态度极其恶略,拒不找钱,口气很大:我就卖15看谁能咋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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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8-14 11:10: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四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烟草专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及“第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
      就您反映的问题请您向烟草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心。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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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9-6 12:51:14 |只看该作者
你确实不能把人家咋样,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你要去火车站附件买东西说不定价格更贵,没什么稀奇的,只要是明码标价,不是强买强卖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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