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机电城上次乱收费遭到投诉以后,也不出通知,有的人退了,有的人没有退。搞的现在晚上回家,我们正常的业主五点后也不让进门了。必须再交纳一次费用。我问了一下我们这楼上的好几家业主,大家都不知道什么情况。真不知道谁赋于了物业这样的权力,难道我们在这里住,也拦着不让回家吗?
物业费我们都己交过,合同上都有明文规定。去找他们理论,物业竟说这里的土地都是他们的。我们真的不明白,难道房管局盖过章的合同,物业也敢私自变更吗?难道我们经过合法手段取得的房产证,最后搞的自己回家还得再交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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