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您好,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规定的通知》 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zwgk/system/2014/03/31/010463567.shtml
建议由工商部门或者上述涉及审批的部门依法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