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西广场停电动车的地方,收费明细牌子上写的是停车收费从早6点-晚11点,电动车1元,有个收费的小伙儿,到了晚上10点就开始收费2元,说是过了10点就算他的加班费,并且把出口用铁栅栏栏住,不给2元不让出去,态度恶劣,极其凶狠。之前我有给二七区物价局反映,七区物价局反映给西广场车站管理处,车站管理处说这样收费是不对的,他们协调让退还我1元钱,我没敢去要,怕人伺机报复。但是说整改都整改了好几个月,也没有见改过来。还在在晚上10点后开始收费2元!请问,这样不按照收费牌上乱收费的,到底合法不合法?是否真的存在10点以后多收1元加班费的情况?假如有,为什么不在公告牌上醒目明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