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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给的回复没有依据(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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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7:19:59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案件的任何新情况,建议您可到办案单位向办案民警直接反映,并进行具体详实地说明,必要时民警需要对您做出询问笔录。同时办案民警也必将会尽全力予以调查取证。关于案件的进展情况,报案人可随时向办案单位或办案民警进行咨询。如果您对有办案单位或办案民警有任何不满,可随时拨打荥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电话64670191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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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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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湛蓝的天哪去了  在2015-9-30 14:37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报案之后询问荥阳刑警二中队接案民警李子龙、张俊伟给的回复:已将骗子所使用的QQ号码上报诈骗平台;银行卡号是在网上办的,假身份证代办的;淘宝网有卖。多次电话联系接案民警,都未接通;联系不到办案人员。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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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11:18:51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您对办案民警有任何不满,可随时拨打荥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电话64670191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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