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以前在中牟一个学校里面工作,工作了3年10个月,单位一直没给交社保也没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地直催促单位交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一直不给办理,后来把单位给告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持续了两年,在这期间我又在郑州找了工作,新单位一直催促交社保,中牟那边的判决一直下不来,没办法就在新单位入保了,入保了一年多了,现在中牟那边的判决下来了,去中牟人社局要以前的单位(学校)给我们补交之前的社保,现在正在办理,我想问一下,中牟那边的社保补好了能和郑州的社保合并吗?应该怎么处理?或者中牟那边补交的社保我们能要求以前的单位直接给现金吗?请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