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异地生育的职工需要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微信上传信息后由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郑州市社保局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生育报销及津贴申领:1.结算发票原件;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4.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生产记录、出院小结);5、手术记录(剖宫产);6、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借记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详情也可登录郑州市生育保险新浪博客zzsybx查看)。对于生育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参保职工,可在法定产假期满可申领围保费用及生育津贴;生育前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参保职工,生育后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才能申领围保费用及生育津贴。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如单位未执行此规定,可通过计生部门反映。生育津贴按规定会拨付至单位账户,若单位未按规定发放给职工,职工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有疑问,可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服务电话12333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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