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关于亚新橄榄城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1、对于地下停车场只卖不租问题:
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的车位,根据《物权法》开发商有权进行出售或出租,车位的出售或出租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车位产权如果不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无权进行买卖,《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车位产权的归属是由郑州市房管局来界定的,您可向郑州市房管局来咨询。
2、对于停车收费问题: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文)和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郑价法〔2015〕3号文)通知要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市《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关于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规定废止。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执行,如果原协议不到期,仍按您的协议执行。物业公司单方面更改协议或者协议到期后不重新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您可向物业公司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郑州市房管局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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