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7时,本人机动车停放在演武路北侧家属楼下被荥阳市交巡警大队处罚违法停车告知单。当时的情况是:路北侧家属楼下属空闲区域,很多机动车按照地形间隔有序停放,当我的机动车被贴条时,发现包含我的机动车在内的东西方向停放的车辆被违章处罚,而其他车辆则未被处罚。令人疑惑不解的是:1、该区域原来是有停车标线的,当原有标线消失时交管部门未能及时补充,截至今日该区域仍按照惯例正常停放车辆,交管部门作为管理单位未能给纳税人车主提供应有服务的前提下,对车主在该区域无依据停车进行处罚实属不应该;2、在停车标线缺失的情况下,交管部门按照自己默认的车辆停放标准,对同路段同区域的不同车辆进行分别处罚,我个人认为属于典型的任性的执法行为
补充内容 (2015-12-8 13:15):
要求:规范化服务到位,对不合理交通违章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