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郑州市政府13年批准荥阳部分土地作为宜居健康城用地建设使用,时过境迁,荥阳市豫龙镇政府16年才动手征地拆迁,请问3年前政府批复是否依然有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另外,《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 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第一:“……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自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部分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失效,并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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