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路76号附1号院,正在进行水表的一户一表改造,遭遇野蛮施工:自来水公司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拆除业主花坛、砍伐业主栽种树木。下班回家,发现家门口被破坏的一片狼藉。花坛外侧有足够的位置可供施工,为什么非要拆除破坏业主的个人财产、野蛮施工?
1、花坛和栽种树木属于业主的个人财产,物业公司和自来水公司有什么权利随意处置业主的个人财产?拆除花坛和树木前为什么不与业主沟通?请自来水公司提供具体沟通此事的双方负责人。
2、黄河路76号附1号院从来就没有物业公司,只有好易家商贸有限公司的几个员工代收水电费。
3、表井位置毫无规划:1单元的表井挖在2单元门口、小区道路中央到处乱挖表井,这就是自来水公司所谓的“规范施工、合理设置”?
12月20日起,打自来水公司客服电话反映多次,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业主无奈只有自己动手处理,期间与相关人员发生冲突并报警,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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