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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11:05: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6-2-1 09:07

请教下,我想问下停保状态下生育津贴能够正常发放吗?
        我是2013.8开始在郑州缴纳生育保险,2015.8.22生育,目前提交了微信,在2015.9.17,微信上传已经显示:通过-已录。我的产假单位给143天,难产多加15天。
       目前我想着缴纳保险到2016.3月,也就是生育后缴费七个月,然后停保,这样我能领取生育津贴吗?谢谢!
       因为没人带孩子,我想辞职,我们单位要求如果我辞职需要退回公司发放的四个月的基本工资,然后等津贴到后给我,这是否合理?现在我不知道如果我辞职,单位停保后,我的津贴是不是还能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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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1-27 14:54: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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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benben_wangs  在2016-1-28 10:08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真的非常感谢!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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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1-27 14:59:0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对于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我们严格按照生育保险相关文件规定的产假期间计发生育津贴。生育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且已享受完规定的产假的女职工,不会因离职影响其生育保险待遇。每个人的情况不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审核确定。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2号),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可以按照《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标准享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其所在单位无需在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同时发放产假工资。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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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27 15:45:35 |只看该作者
您好,我的电话是13*******91。
像我这种情况,根据郑州规定产假应该是六个月,难道多15天是吗?
2015.8.22生,应该是2016.2.22六个月,加15天2016.3.8结束产假。
我的保险在2015.8.22-2016.3.8正常缴纳,然后在2016.3报停,等到审核2016年一季度围保和津贴明细,我的参保状态将为停保
这样能发放生育津贴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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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27 15:46:19 |只看该作者
如果可以不影响津贴,我将正常工作到3月,然后辞职,并把产假期间的工资退给公司。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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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27 15:49:12 |只看该作者
您好!我的电话是13*******91。
我生产2015.8.22,产假按照郑州规定2016.3.8结束,在此期间我一直缴纳保险,到2016.3报停。
生育津贴和围保明细应该是2016年一季度公示,在2016年6月公示。
2016.4-2016.6我的状态为停保会受影响吗?能领取生育津贴吗?如果能,我就退公司发放的四个月基本工资,还有辞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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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27 17:20:27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6-1-27 14: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对于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我们严格按照生育保险相关文件规定的产假期间计发生 ...

您好,我的电话是13*******91。
根据郑州产假规定,我休假时间2015.8.22-2016.2.22都正常缴纳保险,在2016.3我停保,即2016年二季度开始我的保险状态为停保状态,我的生育津贴和围保明细2016年二季度公示,这样停保情况下还可以公示吗?不影响我领取津贴吗?万分感谢!!谢谢!
如果不影响,我将主动辞职并退回公司发放的四个月基本工资,等待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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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28 08:54:56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6-1-27 14: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对于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我们严格按照生育保险相关文件规定的产假期间计发生 ...

您好,我的电话是13*******91。
根据您说的规定生育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且已享受完规定的产假的女职工,不会因离职影响其生育保险待遇。
也就是我在休产假前正常缴纳社保,产假结束离职,不会影响我领取津贴是吗?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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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9#
发表于 2016-1-28 09:41: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已通过电话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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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28 10:08:05 |只看该作者
真的太感谢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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