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办理律师实习证,司法局明确要求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无业证明”。本人大学毕业后一直未就业,于是打电话给东风路街道办,街道办态度很好,给了园田路区的电话得社区开证明,他们加盖公章。于是我到园田路社区,想看看要带什么材料,结果被告知他们没办法证明我没有就业,不给开无业证明。大致意思说我们绝对不会给开无业证明,我们只给开居住证明,我们没办法证明,不能担这个责任,其他部门让我们给开我们也不给开,他们都是推卸责任给我们。我一再强调,我可以全力配合,我有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无公职证明,也有从郑州市司法局以及郑州市律协网站下载的文件,我也有户口本,并且明确表示可以以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作为担保。结果一直在重复他们就是要把责任推卸给我们,我们是不会给开的。我感到很无奈,很无助,不得已又打电话给东风路办事处,办事处的态度依旧很好,但是他们说他们也没办法,要我跟社区协商。 4月7号郑州市律协对实习律师的申请材料截至接收,马上律所又要全面审核,实习律师全面停办,我想问问到底这个无业证明开具的单位是哪个,到底怎么样才能开,能否别来回踢皮球,我们所提倡的行政效能呢?我们所提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呢?
事情到了这里,我心里也不再是无助了,还有愤怒。我想知道,社区是不是为居民服务?居委会是不是为居民服务?你们不想承担别人推卸的责任,那就完全不负责任了么?再一步说,根本不是别人推卸责任,据我查阅政府网站,明确规定了“无业证明”的的确确是街道办事处开具,这就是政府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你们没办法证明所以就逃避责任,反倒苛责居民。我想要提供证明,你们也不听取。这样的行为岂不叫人心寒?我们居民怎么办?这只是一个证明,开不出来也许我就办不了律师实习证,做不了律师。但如果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呢?这样说也许是夸大了,但是居民之事无小事,你们在其位却不某其政,不想怎么解决,一味的推卸和苛责我们。
我已向区政府投诉,担想来也是没什么效果的。我会做最后努力,作为未来的律师,不能为自己维权怎么替他人维权?
2016年4月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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