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
今天直播一下吧,今天4月11号,我专门开车从巩义到了唐庄派出所那边,去提交以上我写的5000多字帖子的书面材料,到了以后,等了一两个小时,王警官从外边办公回来,向我告知了伤者的伤情鉴定书。
后唐庄派出所的安指导员看了我提供的书面材料后,对我的疑问进行了耐心的解释,解释了这场事件的背景等情况。归结如下:解释1、本案一直在调查之中,没有进行定性,所以不能称作是冤案。 解释2、事件刚发生时候,不能以我的一面之词定性,不能我说前边没人他们就采纳,对方说故意冲撞就不采纳,所以要以双方的说法开始展开调查,并说到,当时对方一口咬定我朝人群中冲撞,才开始展开的故意伤害调查。
总之,在我递交了以上帖子内容的书面材料后,安指导员对于我的疑问,做了非常有耐心的解释,值得赞一个。但是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因为后期安指导员忙其他事,没做继续深入的交流,所以我在这里提一下。 1、对于我来说,冤案不冤案我不知道,但是我是绝对的冤,明明记录仪显示车辆前方无人,但是强制延长扣车措施里却告知我,驾驶车辆向人群冲去,向人群撞住,将XX撞倒在地,导致XX腿部受伤,这不是故意这是啥?所以说,不管是不是冤案,反正我个人是比较冤的,难道非得人抓进去了,判刑了,这才叫冤案?扣车就不算叫冤? 2、关于安指导员说的,因为伤者那边证人说的故意冲撞他们,才以故意伤害展开的调查,这个我也有点不认同。 当对方证人说我故意朝他们冲撞的时候,民警应该问一句,当他开车朝你们人群撞的时候,你们都做了些什么? 如果当时能问一下这个,结合当时的现场监控视频,谎言将不攻自破。我不知道对方的几个人胆子有多大,作为常识,如果有人驾驶车辆朝你冲撞,大部分人肯定会下意识的向旁边躲避,但是现场监控显示人并没有后撤和四散,所以足以证实,证人说的朝他们冲撞是谎言,如果民警当时能问这么一句,就没有这后边这么多事了。 以上是我的看法,领导们百忙看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