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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遴选违规问题反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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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4-15 08:51: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6-4-19 11:19

【紧急】关于郑州市委党校“片面、选择性执行遴选公告”,郑州市公务员局“疑似纵容包庇、失职失责”的情况反映
2016年4月6日,郑州市发布了《郑州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简章》中关于“职位专业类别”中明确:“1、凡拟遴选职位的专业要求为某专业类的,应试者所学专业应为下列相应专业类中所涵盖的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拟遴选职位的专业要求为下列某专业类中某一具体专业的,应试者所学专业应为所要求的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拟遴选职位的专业要求为下列专业类别中未包涵的某具体专业的,应试者所学专业应为所要求的具体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2、(六)行政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人事管理、劳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但郑州市委党校、郑州市公务员管理局两单位在执行该《简章》中存在以下事实和问题:
1、郑州市委党校:在《简章》中没有任何说明、备注的情况下,仅主观武断选择性(据郑州市委党校工作人员称是“一字不差”)的执行上述《简章》中“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人事管理、劳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5个专业,对“等”字所应包含专业及(包括相关及相近专业)表述所应包含专业,主观武断错误的不予考虑、不予执行,对按照《简章》要求合理报考的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通过,严重破坏了面向全国发布的《简章》的严肃性权威性合法性,使此类考生遭受不公平对待。
2、郑州市公务员管理局:疑似纵容包庇、失职失责,据称通过内部工作程序(据郑州市委党校工作人员称,郑州市公务员管理局通过内部工作程序同意其如此执行,说只要对每位考生执行标准一致就可以执行),同意郑州市委党校如此片面、选择性执行上述《简章》内容要求,对如此片面、选择性执行是否对《简章》严肃性权威性合法性构成破坏,是否合理合规合法,是否有失公平,没有思考追问,没有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使考生及社会公众有理由、有可能认为两个单位在这个问题上“有所默契、疑似操作”。另:不论单位内部何种工作程序、何种一致意见,只要其没有在《简章》中备注、说明的,那就只是其内部的工作问题,作为报考人员及社会公众只要是按照其《简章》要求报考的,就是合理合规合法的,就应该予以公平对待、审核通过。否则所谓《简章》,既无法体现公开公正公平,也没有起到广而告之、详而告之、应告尽告之应有作用,何谈公告?
3、郑州市委党校部分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反映情况、提出问题,虽能及时答复,但态度傲慢、高高在上、极不耐烦,对可能存在的错误没有认识、极不重视、强词夺理,甚至声称一贯如此执行、只要标准一致、需要慢慢改进,对报考人员提出的提请贵单位向上级反映此类问题的请求敷衍了事、反讥诘责、歧视对待,甚至声称反映不反映与考生无关,其工作素质和工作作风较差;郑州市公务员管理局部分工作人员虽能接受问题反映,但态度傲慢、高高在上,简单把问题推给遴选用人单位,主观武断对《简章》做出不合理解释以搪塞报考人员,工作简单粗糙、不实无效,作风冷硬浮躁。
据此,请求如下:
1、郑州市委党校及时纠正片面、选择性执行《简章》的错误做法,对因其错误做法造成的错误审核结果予以及时纠正,并对当事人公开道歉。
2、若郑州市委党校本意且执意只“一字不差”的遴选上述5个专业工作人员,请郑州市委党校并郑州市公务员管理局,对《简章》进行修改,在郑州市委党校职位表中明确备注这一要求,再次正式向全社会发布,并公开对此事项予以说明,且向全社会及前期报考相关相近专业人员公开致歉。
3、郑州市委党校要对其部分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强化教育,甚至追责处理;郑州市公务员管理局要对其部分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对存在失职失责失查失管的,要追责处理,要对其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科学完善,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4、资格审查仅剩最后一天(2016年4月15日),时间紧急,望高度重视,加紧调查解决;此虽个别反映、貌似小事,但关系遴选考试的公平公开公正、关系面向全国发布的《简章》之严肃权威合法、关系报考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小体大,望高度重视,切实调查解决。
反映人  张定显: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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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4-15 13:04: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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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4-15 13:07: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1、《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遴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
      我们要求各遴选单位在操作时要严格按照专业分类进行审核,要前后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遴选单位认为确需包含相关相近专业的,须向市公务员局录用交流处报告相关相近专业范围。
      市委党校0100902职位专业要求为“行政管理类”。
     《2016年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中行政管理类包括: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人事管理、劳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经了解,市委党校在遴选报名资格审核中执行的标准是以上5个专业符合条件。
      张定显的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不属于以上5个专业范围。
     2、我市今年共提供83个遴选职位,欢迎张定显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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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4-15 14:52:28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6-4-15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1、《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 ...

这个回复乍一看似乎有道理,但以下事实依然存在:
1、郑州市委党校没有严格执行《简章》中向全社会公布的专业目录标准,只是片面的、选择性的执行了专业目录中的一部分,且在《简章》中没有任何说明和备注;
2、你们所谓的“‘遴选单位认为确需包含相关相近专业的,须向市公务员局录用交流处报告相关相近专业范围’,而郑州市委党校并无报告,说明郑州市委党校并不向相关相近专业扩展”,这是你们单位内部的工作程序和事后的解释说法,在《简章》中全国报考人员是看不到、不了解的,而你们也没有就此在《简章》中作出备注和说明。在此情况下,报考人员依《简章》报名不应被拒绝审核通过;
3、若把你们现在作出的答复,作为备注和说明的话,你们不能不承认在《简章》中这个环节是存在漏洞和失误的。也就是说,报考相关相近专业不能被审核通过,不是我们没有依据《简章》报考,而是你们没有把问题界定科学清楚。
依据,本人依然提出:
1、郑州市委党校及时纠正片面、选择性执行《简章》的错误做法,对因其错误做法造成的错误审核结果予以及时纠正,并对当事人公开道歉。
2、若郑州市委党校本意且执意只“一字不差”的遴选上述5个专业工作人员,请郑州市委党校并郑州市公务员管理局,对《简章》进行修改,在郑州市委党校职位表中明确备注这一要求,再次正式向全社会发布,并公开对此事项予以说明,且向全社会及前期报考相关相近专业人员公开致歉。
3、郑州市委党校要对其部分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强化教育,甚至追责处理;郑州市公务员管理局要对其部分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对存在失职失责失查失管的,要追责处理,要对其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科学完善,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4、此虽个别反映、貌似小事,但关系遴选考试的公平公开公正、关系面向全国发布的《简章》之严肃权威合法、关系报考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小体大,望高度重视,切实调查解决。

                                                                 张定显: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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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6-4-18 17:27: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遴选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设置与审核均由遴选单位负责。相关相近专业由遴选单位确定。在资格审核中,市委党校明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不是其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相近专业,所有报考市委党校该职位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考生一律审核不通过。
      2、遴选职位专业类别由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非教育部门设置的专业类别。
      3、市公务员局于4月15日已就您所反映问题进行了答复,并建议您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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