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您好,经过咨询城东路办事处工作人员,您反映的“商城路叁号”小区归属管城区城东路街道办事处管理,管城区仅对该小区内进行管理。每个行业的行政区域划分存在着差异,您所在的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不属于管城区。请您到属地管理单位进行咨询,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提示:根据您反映问题的情况向您做出进一步的说明,如果您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小区内部,根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该问题由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方进处理,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如果问题地点位于城市道路等城市公共区域,则由所在的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专业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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