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11号楼建筑面积是不是占用我们业主的公摊面积?第二》原计划十一号楼位置规划的是低层酒店。临时改成居民楼,没有提前告知业主,也没有邀请任何业主去开听证会,直到业主发现动工迹象时,一直认为是盖酒店,但落实后发现是盖高达18层的居民楼。业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晚上施工,影响现有入住业主晚上休息时间。望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广告上说的是70米超宽楼距现在呢?说的是配套的酒店怎么突然变成18层的居民楼?晚上的噪音污染谁来管?只能业主冒着危险自发阻拦吗?小区那么大的公摊比例都哪些属于我们掏钱公摊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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